December 29, 2009
《[转贴]郎咸平:中国99%白领要破产 还买房子干嘛》
今天在某个不知名论坛读了一片文章《郎咸平:中国99%白领要破产》,写的还可以,虽然部分观点比较偏激,但有些道理是对的。所以就想找找郎咸平的博客什么的,顺便读读其他文章。
QQ拼音就是好,当我输入“郎咸平”三个字,他就提示我访问“郎咸平的博客”,进去一看是QZone,我就纳闷了,一直感觉QZone是80后才会用的东西,怎么郎咸平这老家伙还挺时髦。
不信腾讯,信Google,不查还好,一查更可怕,结果发现不仅腾讯QZone有所谓的“郎咸平的官博”,网易、新浪到处都有他的博客,而且都是他的招牌动作做头像,这家伙“精力很旺盛呀”,到处留言。
看来搜索也不行,我就直接搜这篇文章的题目好了。额滴神,转载铺天盖地,没有一个看起来是“原著”。最后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果然是在新浪。结果竟然是题为《郎咸平:我没有说过中国99%白领要破产》的澄清声明,太讽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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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8, 2009
说到底,人民只是一个一个单独的具有特殊利益的人或集团的集合。
建国者的想法就是设了一个底线,这个底线就是宪法规定的人民权利。政府不做好事可以,可千万别做破坏人民权利的坏事。
沃伦大法官在判词□□称,政府虽然有权采用一切手段来维护国家安全,但却不能以人民的基本自由为代价。他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以国防为名,我们会批准对我们基本自由之一—自由结社权—的破坏,而这些基本自由正是值得进行国防的原因。”所以立法和行政机构必须在宪法的限制内行事,不能借国家安全之名超越宪法。
沃伦法官指出,最高法院这样做并不是在评判立法机构在具体事务上的正确与否。对于最高法院来说,它不检讨这些具体的东西。最高法院关心的只是这些法案是否超越了宪法所赋予的界限,这些界限就是人民的自由与权利。
这就是本文开头说的“人民自我限制”的意思,人民承认即使是自己也有不可超越的限制,于是人民放弃的只是名义上的无限权力,而得来的是每个人的自由。
刚刚进校的法学院学生在研究美国法律制度的时候,都会觉得美国这个国家实在是很奇怪,在其他国家里都是议会制定法律、解释法律,偏偏在美国就不是这么回事,除了议会之外,还有法官插上一杠子。还是引用美国法官本人的说法吧,有位新罕布什尔州最高法院法官杰里迈亚•史密斯就说:“法官制定法律吗?当然制定,我本人就制定过。”
美国法官靠什么做到这一点呢?那是因为美国法官手中用一种叫作司法复审权(judicial review)的玩意,那就是法院可以拒绝执行一些法律,这些法律虽然是由立法机关制定的,但是如果法官认为它与宪法相抵触,法院就可以拒不执行,即宣布这些法律“违宪”。这些法律就作废了。 这就意味着,法院能够对法律的制定施加影响,有时这种影响相当之大,以至于有人曾一语道破天机:“最高法院就是宪法”。
有的人就会觉得很奇怪,人民选出代表就是让他们来制定大家共同遵守的法律,为什么要让法院拥有否决的权利?一般人眼中的法官大抵是这种样子,它应该是球场的裁判,根据既定的规则进行公正的评判,而不应该自己出来解释规则、制定规则。立法议会是人民的代表,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能够分得清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人民代表不用说至少都是社会精英,何需要法院来插上一手。这不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嘛。
在美国建国之初,并没有所谓司法复审权这个玩意。建国的诸位先贤在制定美国宪法之时,是否打算给法院司法复审权,这到现在还是争论不休的题目。但是至少有些制宪者一开始就期望法官来约束立法机关。例如大名鼎鼎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就在《美国联邦党人文集》中写道:“所谓限权宪法系指为立法机关制定一定限制的宪法。如规定:立法机关不得制定剥夺公民权利的法案;不得制定有追溯力的法律等。在实际执行中,此类限制需通过法院执行,因而法院必须有宣布违反宪法明文规定的立法为无效之权。”
简而言之,在这些美国的建国领袖看来,“多数”并不天然地蕴含着“正确”,多数人犯的错误并不会比少数人犯的错误更少一点,或者就象卢梭说的一样,“众意”不一定就是“公意”,这颇有一点“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意思。所以要用法院的司法复审权加把锁设设防。
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从他们所接受的教育来看,这些开国元勋大部分都出身名门,受过那个时代的高等教育,熟娴历史,尤其是古希腊罗马史。对于古希腊的城邦民主制度的政治得失熟记于心。这方面有不少历史著作可作借鉴。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等人对雅典的民众统治多有指责之处,其他许多古典作家也颇有微词。制宪者在这些书中可以看到:混乱的群众集会,血腥的党派斗争,由少数煽动家引起的民众盲目的行动,由于缺乏制衡措施往往让民众的一时冲动来主宰重要决策 。结果他们得出了一个结论:没有限制的多数统治无异于多数暴政。
这个可以这么解释,“人民”这个词汇容易让人产生误解,把它视为一个有着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群体。可大家差不多都应该有过群众集会的经历,我们常常会看到,在集会上常常会出现乱糟糟的发言,公说公的,母说母的,最后争得稀里糊涂,不欢而散的事也是有的。说到底,人民只是一个一个单独的具有特殊利益的人或集团的集合。有差别就有冲突,所以民主政治并不是一个和谐的过程,在民主政治下,立法仍然是代表不同利益的人经过交流、权衡互相争执妥协的过程。这种政治过程不可能回避利害冲突,既然如此,就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即立法代表被虚假的或真实的民意所簇拥,超越政府所应有的权力,进行政治迫害。
另外,还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一些人拉起虎皮作大旗,动辄以人民的名义行事。人民总是分散的,各有各的事情要做。而这些人就以人民的面目出现,胁迫立法机关以逞私欲。
以上说了这么半天,一句话,建国者们就是不放心。这是不是说他们打算搞寡头统治?看起来也不是,因为这些人刚刚从英国的殖民统治下解放出来,深知自由的可贵,也知道保证自由的唯一方法就是民主政治。那怎样来调和这其中的矛盾,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怎样保证每一个人所应得的权利?保证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不被其他人剥夺?靠思想教育吗?老美很务实,知道这个太难。所以在美国的开国之初,一些明智之士就多了个心眼,没有把一切权力都留给议会,而是分出一部分交给了法院,这就是对议会所制定的法律进行解释和甄别的权力。美国高等法院的法官都是任命的,薪俸稳定,除非行为不当否则可以一直连任。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当上了高等法院的法官,就可以一直当下去,很少有生活和前程上的忧虑,所以法官行事说话都可以少很多顾虑。要减少有人超越宪法的危险,独立人士进行监督总会方便一些。
我们可以看出,建国者的想法就是设了一个底线,这个底线就是宪法规定的人民权利。政府不做好事可以,可千万别做破坏人民权利的坏事。所以他们千方百计设计出了这么一个机制来挚肘政府。这并不就是说,这个机制能够百分百起作用,不过,有总比没有好,是不是。何况从现在往回推,在这两百年的历史中,最高法院所起的作用还是可以值得肯定的。
我在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文书中读到这么一个案例,以资为证。那就是“合众国诉罗贝尔案”。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在美国存在着十分浓烈冷战气氛,反苏反共情绪高涨。1950年美国国会在麦卡锡参议员的鼓动下通过了《颠覆活动控制法》(Subversive Activities Control Act),该法案第5 (a) (1) (D)条款禁止共产党组织的成员“在任何国防机构中从事任何职业”。根据这一法案,虽然共产党组织是合法的,但共产党员有意识的进入国防机构工作则是非法的。
罗贝尔是一名美国共产党员,从1961起在西雅图的一家造船厂担任机械师。而这家造船厂在1962年被美国国防部认定为国防设施。于是1963年美国联邦政府根据《颠覆活动控制法》对罗贝尔提出起诉。这件事最终弄到了最高法院那里。1967年11月11日首席大法官沃伦代表最高法院宣布裁决:《颠覆活动控制法》第5 (a) (1) (D)条款由于侵犯了宪法第一修正案保证的结社权,所以是违宪的,宣告无效。
沃伦大法官在判词□□称,政府虽然有权采用一切手段来维护国家安全,但却不能以人民的基本自由为代价。他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以国防为名,我们会批准对我们基本自由之一—自由结社权—的破坏,而这些基本自由正是值得进行国防的原因。”所以立法和行政机构必须在宪法的限制内行事,不能借国家安全之名超越宪法。
他又说,政府未能证明个人就是要进行非法活动,就以参加某组织的原因而禁止公民担任公共职务。这种限制,沃伦宣布,最高法院不能同意。政府不能以放弃宪法权利作为得到公共利益或担任公共职务的条件。因为在美国的传统下,信仰是个人的事情,而集会结社自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你不能仅仅因为某人加入一组织就对它进行惩罚。
沃伦法官指出,最高法院这样做并不是在评判立法机构在具体事务上的正确与否。对于最高法院来说,它不检讨这些具体的东西。你是共产党员也好,你是摩门教徒也好,跟最高法院的标准无关。最高法院关心的只是这些法案是否超越了宪法所赋予的界限,这些界限就是人民的自由与权利。
你瞧,这就是本文开头说的“人民自我限制”的意思,人民承认即使是自己也有不可超越的限制,于是人民放弃的只是名义上的无限权力,而得来的是每个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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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2, 2009
先推荐一个相当不错的Digg站,草根网。
原文在这里。
创业过程存在太多的不确定因素,而且这些风险都是要创业团队直接面对和去解决的,要知道这其中一定有相当的比例,是这些“家伙们”之前从没有接触过的问题和麻烦。
大家应该都有这样的经历吧,你白天在公司和一个同事开会,一个你认为很简单的问题,可他就是解决不了,你给他提出了建议的解决方法,可他却坚持自己的看法是对的,因此,你循序渐进,你威逼利诱,你跪地求饶,你强行拍死,总之,结果仍是:他不愿意尝试你的建议。因此,你气急败坏,甚至歇斯底里……说了这么多,其实就只想问一个情况:晚上你的老婆(或者是Pre版本的老婆)用了一点点点点抱怨的口气向你倾诉了家庭的一件小事,希望你能帮助她,可最可能的做法是什么?
创业团队中的每个人每一天都有可能处于刚才的状态,如果不能做好愿景管理,不能调整好心态,老婆作为自己最亲密的人尚且会对她发火,更何况团队成员、合作伙伴?而如果用这样的心情去做事情,好事也能砸锅。
所以,创业者首先、必须、一定要让自己的思想放在成功的未来,眼睛放在前面的困难,否则,最终不是死在路边没有盖盖的下水道,就是心肌梗塞。
既然谈管理,就不仅仅要只看好的一面,创业者不能只做好激励就行了。更要客观的看清楚潜在的风险和困难,以及事情可能出现的不好的结果,这个就更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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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5, 2009
珠海前几天突然变天,嘟嘟本来还只是小咳嗽,结果后来突然有点喘不过气,到医院一看是“喘息性支气管炎”,再严重点可能就是哮喘了,二话不说,住院!去年是10月份,今年是11月;去年是肚子,今年是肺;儿科在11楼,老爸我的Office也在11楼。
嘟嘟是大了,打针连哭的意思都没有,自己眼看着针扎进去,还和护士姐姐聊天:你们过道上的喇叭短路了,所以才不响,嗯,嗯,好多线,我也不知道是哪个短路了……
今天提前出院,比预计的早了最少3天,这也和嘟嘟积极配合治疗有关系,这段时间在医院,能吃能喝,连平时不喝的白开水,现在喝起来都是咕咚咕咚的。

为了杜绝毛绒玩具的刺激导致过敏,统统消毒,封存!

自己一边看书,一边吸雾,是不是很乖呀。

住院期间,依然热爱劳动,帮奶奶拿了这么多东西,那可是两大袋衣服和一桶饭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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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6, 2009
之前在一篇曾李青的访谈中,他提出:负责产品的人做CEO,技术排第二,管市场营销的排第三。
此话是他谈到一家创业公司一定要如此,我们是否长期忽略了一个问题,似乎认为在业务的桌面上只有技术研发和市场影响两个盘子,菜如果不在研发的盘子里面,就一定是在营销的盘子里。
记得前几天做“团队绳”游戏之后,我们还做了一个“红黑棋”的团队游戏,里面有一条规则很有趣,就是:统计每轮结果时,只能统计得出,不准依靠算数得出。什么意思呢?一个团队如果有40个人,你不能只是简单数一下投黑方的数字,然后用总人数减去就行了。再最一开始,我一直认为这是一条”找茬“规则,其实这点非常重要。往往在我们的团队中,很多重要结论在讨论过程中,许多很好的建议就是被这样”计算“掉了。如果你认为投红色的人也是团队的一份子,为什么不让他们真正去投票呢?你又如何自以为是的给出一个结论说:他们除了投红还能如何?或许,他们中间就会有人抛出一些异议,一些有建设性的想法,或许之前投黑票的人就改变了主意,又或许整个团队的方向就此改变。
问题的症结就在:团队的领导者一定是站在投黑方的一边,因为只有这样,他才会如此忽略红方的意见,重视投黑票的结果。
回到刚才的话题上,产品是如何的重要,产品其实是灵魂所在,是真正抓住用户的关键因素。但现在,我们看到太多的产品只能被研发或者营销另所当然的瓜分。因为,业务的领导者没有做产品的,他当然乐见此结果。
做研发的人擅长关注结果,擅长解决问题。所以,经常喜欢在脑子中设想出许许多多的难题,然后用一个或者一堆精彩的架构和完美的代码来解决他们,如此才会有异常的满足感,可往往这么做,极容易忽略用户的感受。
做营销的人擅长关注细节,擅长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所以容易陷入某个合作,某个版本,或者某次战斗的过程上,容易被人在业务战略层面牵制。因为缺乏底层理解的人,是无法在业务方向上进行准确的把握,起码IT业务如此。但这里必须说明,这里只是”理解“,而非精通。
那么还有一个倾向,就是数据说话。这句话其实没错,但往往也是这句话,容易成为我们的挡箭牌,数据在哪里?谁为数据负责?为了让数据更全面,谁能开发出AB两种需要比对的功能?数据真的能说明一切么?扪心自问,当你说出让数据说话的时候,内心是否在想,这事就这么定了,你懂什么?
最后再送这篇文章中有意思的一句话:
对于创业公司的CEO,曾李青有自己的判断标准:傲气十足,觉得自己是下一个马化腾的,立刻否决,不会给予投资;在规模庞大的公司做到中层干部以上的,因 为平时只做管理,已经无法从具体的事情做起,也被归为不靠谱的一类;同样不受欢迎的是太张扬的人,“真正有威胁的竞争者是在黑暗中的,你看不见他,但他拿 着刀子在你后面,所以一定要沉静”;而且他只投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一线城市的创业者,其解释是对于大多数行业,只有在市场成熟的地方才有可能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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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8, 2009
“和谐”,一个充满东方智慧的名词,描述的是人世间万事万物最佳的相互关系和最协调的发展状态,揭示着宇宙运动和人类社会 发展规律。宇宙和谐才有生命,人体和谐才是健康,社会和谐才能避免冲突。汉字是象形文字。我们祖先在造字时就注入其深刻的内涵。“和”字-禾加口,寓意人 人都有饭吃,”谐”字-言加皆,寓意人人都有发言权。即使是”武”字,其笔画结构也折射出”和”的追求-”止戈为武”,强调使用武力的目的是化干戈为玉 帛,把”止战”视为战争指导的最高境界。
——《让世界的蓝天充满和平与希望》 中央军委委员、空军司令员许其亮上将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六日)
又长了新知识,开了新眼界,给大家也上上课,不得不佩服,真的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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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6, 2009
《团队绳》这篇文章欠得太久,已经沉下去了,Update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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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5, 2009
沟通的目的不是搞定或者摆平对面的那个人,既然是要与沟通的对象一起合作做事,那如何让沟通更有建设性,更有效率才是你最终要追求的结果。如果你想说,你不认同,那只能说明你不具备对这次讨论负责的心态,不为事情的结果负责,那自然一切都不重要,何必关心讨论是否有建设性呢?
当然,沟通的很多方面都很重要,比如,倾听。但我觉的倾听远远不够,倾听是被动的,而作为沟通一方的你必须为沟通做些什么才能有所帮助,最最重要的作为摸过于,如何理解对方,如何发现共识,如何引导大家认同共识,并基于共识继续扩大共识。尤其重要的是维护共识,特别是在后续的讨论中出现问题时必须控制问题的蔓延。
最让人沮丧的讨论,莫过于神仙会,不知所云,完全没有一点共识。又或者量子力学会,下一个问题和思路完全不可预测。以及迷宫会,n个小时过去了,发现回到了原点。
最后,作为一个讨论中的普通一员,切记切记,共识就是基线,要么在达成共识的时候提出疑问,要么就视如己出,维护他,否则就是心口开和。提示下哦,经常会出现这样的讨论者,大家说话的时候他在神游,共识达成后,他往往就是那个“一鸣惊人”者。阿弥托福,真若如此,不如戒了话瘾,殊不知,你已经变成了这场讨论的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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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4, 2009

听闻最近h1n1要大流行,嘟嘟妈也有了症状,嘟嘟家一级戒备妈妈这个传染源,哈哈,看看我们的嘟嘟也主动戴上了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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