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25, 2010
好的,我们尽快修改!
一个小产品一天也能产生10个新问题,而且很多问题就是在解决了一个问题之后才被发现的,所以,能记清楚而不漏,是脑子无法胜任的。不仅如此,见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是不适应互联网,闭门造车的典型做法之一。
我做完了!
我按照需求实现了功能,但用户怎么用?或者很多细节应该如何处理?那不是我该操心的,因为你没有要求……
我本周内搞定!
一周的时间完成N多个任务中的一个任务,已经很高效了。但是如果把开发作为产品改进环节的一环来看,产品改进的一个周期至少要三周(用互联网的时间观来看,就是一个月),因为还要升级(嗯,要是遇到许多东西要一并升级,那就要再多两天或者更多,你的产品开发人员越多,这个可能性就越大),再要用户使用,再要数据反馈,再要运营分析,才能讨论并决定下一步怎么做。所以,我宁愿1天完成一个人任务,不愿意5天完成5个任务
非常高兴,我的兄弟们很少给我带来这些“爽快”,我们的周期是2-3天,虽然每次的What’s New都少得有点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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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15, 2010
当我看过前四张漫画后,我感觉“共鸣”,觉得很有道理。但我看了第五张漫画后,我感觉“压力”和“不足”。总是非常习惯在自己的身上找寻优点的影子,却容易忽略缺点的踪迹。共勉!
鱼饵就应当符合鱼儿的胃口,而不是钓鱼者
踏着别人的脚步前进,超越就无从谈起
找解决方案要比纠结原因的优先级高
真正的创新只有在经历过擦肩而过后才能实现
过多的会议是一个糟糕的组织明显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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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14, 2010
同时在时间和空间的沙盘上,全景式的重现了二战的巴巴罗萨计划全貌,非常难得。
在这里可以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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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4, 2010
今天,欣闻本人荣获啦,同喜同喜。说点有意思的,经过复杂的数据处理和分析,我发现:
1、我是最嫩的一个,当然是占了我在年底出生的便宜。
2、我是唯一一个没职称的,实在是太山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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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4, 2010
《拯救地球 工信部公布近6000汽车实际油耗》
按照文中指示,我猛点工信部的链接,想看看我的小狮子胃口怎么样。结果看到可怜的工信部网站惨遭众多车主的蹂躏,不堪重负的当机了。中国人民真强大!这只是三点几亿网民中多么微不足道的一个小群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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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31, 2009
非常难得的一篇经验告白,我仔细读了两边,把我觉得不错的句子注释了出来。感觉思华的文章不是作者原创,但找了半天也找不到出处了,只能附上思华商业模式的转载地址。
去年五月始,我与三个伙伴创立了一家小顾问公司,一年半时间里勤劳经营,人员分分合合,业绩上上下下,到目前为止赔了不少钱,而且不知往哪里去。从血泪家史中,与同学们分享一些心得。(我宁可称其为心得,而不是教训,因为痛苦实在是一种养分。)
1、 MBA可能是一种障碍。
培根说,知识就是力量。这可能是几世纪的误导。知识不是力量,如同汽油不是动力(Rain注,知识和经验,是屏蔽实物本质的最佳护甲)。能否产生力量,关键看你是什么人,开的是什么车。在这方面,知识远不如权力甚至美貌来得更为直接。糟糕的是,过多、过早的理论学习会成为一种本能天性的障碍,而潺弱的天性无法驾驭庞大的知识。就好比刚过了儿童期,便只会戴着有色眼镜看世界一样。
以我本人的经历为明证:公司开业之初曾考虑过“客户开发模式”,后来决定在写字楼、车辆、CI等方面进行投资包装,树立专业公司的形象,同时雇佣十余名销售人员进行“扫楼”,直接进入中高端市场。(合伙人当中有两位具备多年的客户资源)。一年半之后,我们意识到了当初的决策有问题,或者说运行一段时间后出现隐患未及时调整。再深入剖析,发现我们似乎违背了商人“量入为出”的基本原则,以及缺乏对市场反应的敏锐嗅觉,不能应时而变。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总之面对问题时,我们(至少我)倾向于用别人教给我们的理论框架分析问题,分析得越透澈越放心,结果可能离本象越远。
我现在相信,任何伟大的决策不会是分析调研的结果。调研再充分,最后的一刹那还是靠直觉(Rain注,相信自己的直觉,因为这是你的事业,只有职业的经理人才热衷理论推导和调查研究,因为这是老板需要的东西)。就好比1945年阴霾的日子里艾森豪威尔决定是否登陆,或者李建军描述的孟良固(?)之战一样。
让我担心的是,长年精于企管理论学习的我们,是否正逐步被戴上一幅眼镜,而逐步放弃自己的商业本能,或喜欢总结理论,在抽象为理论的过程中忽略了事实的全貌。理论学家和实践学家本来就是两路人,我们读很多企业家的自传像韦尔奇,他们的概括逻辑能力都偏弱,不是吗?
2、 学做一个农民。
几年前的我,对农民企业家多少有些不屑一顾。现在倒觉得,在中国的民营经济发展的萌芽阶段,先富起来的很可能是农民 。有点夸张,不过至少农民种庄稼,懂得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办企业非常务实,少些浮躁,心态懂得知足,耐力比较持久。而我们这些城里的“精英人士”呢?看看我们每天接触的那些传媒时尚,口口相传的故事,宣扬的英雄传奇,不是一夜入主董事会身价八亿的杨澜,就是因与金正日私人关系良好成为新一州创办人的**,或者是那些比我们还小十岁的模特明星。
没错,这些东西影响了我。当我去年创办公司时,曾预想通过两、三年的经营走上壮大与致富。现在我明白了,这个时间表要大大延长,也许五年,也许十年。我没有准备。我知道了,靠借贷、吸引投资、特殊的政府关系发家会很快,但只有少数人能够那样,不是我们,我们多数人只能像农民这样,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甚至要先学会,只耕耘,不收获(Rain注,这其实是一种心态,创业过程中的困难太多,平常心就更为重要)。 所以我在向农民学习,学习他们的老实、踏实、务实,无论将来是自己创业还是打工。农民播种时要深耕细作,搞经营也一样。想想以前在企业做marketing的时候,方案虽然漂亮,但是否真的有效?至少我没有做过销售,去一线品尝一下建立关系的艰难,也就不能形成对客户真实的体验,再漂亮的方案恐怕也经不起推敲。这样个人发展会十分受限。我现在相信“实践出真知”。一个理财投资专家,假如他自己从未抄股,家庭帐目亦不十分清楚,那千万别相信他;一个社会心理学家,假如他不能妥善处理自己与家人同事的关系,他的书也不要买。(可惜现在社会上这样的专家、作家、学家太多了)。如果我现在回到企业去做营销,我会认真地补上销售这一课,至少要大大加强与客户的直接接触;如果我去做人力资源,我会把许多时间花在与人的交流上,真正去了解他们所思所想;如果我去做企业战略……如果我不能对企业的内在情况、市场情况与竞争对手有直观体验,我还是不要做的好。
我在向农民学习,还包括他们的忧患意识。从我出生到从清华毕业,我其实没遇到过生存的危机,没有品尝过从不被人尊重的逆境中崛起,甚至在高考时都没有“拼命过”,孤注一掷地全心投入。而这种从底层环锻炼造就的内驱力非常重要。因此上帝非常公正,他给了挣扎于底层的人一种自发向上求生拼搏的意志,同时也给了那些背景优越的人太多的退路(Rain注,说的太对了,太正确了!!!),让他们在退路中糜烂了自己的潜力。想来当年轰轰烈烈的上山下乡运动,可能也缘于毛主席对此的高瞻远瞩吧。
3、 走出阳春白雪的陷阱
行业没有贵贱之分,工作没有高低之分。不幸的是,在我创业的时候,我对此的认识很局限,认为自己的方向必然是搞些咨询或新产品开发等。我从来没有想尝试与人合伙开一家汽车修理厂或家政服务公司等。当然理由很充分,前者才能发挥我在理论方面的优势与经验。
其实所有的行业都是一样的,经营都不容易,但一定有钱可赚(否则它为什么会存在?)。所以,一家IT软件公司未必比一家餐馆高雅,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必比一家生产打火机的厂家**,或者换句话说,一个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合伙人未必比一家经营洗脚桑拿的老板更有前途。
相反,正是大批良好背景智商较高的人都去阳春白雪了,所有在那些下里巴人的行业里竞争会少一些,管理的优势可能会凸显一些。举两位成功人士为证:我在新华社的前任领导现在在深圳跟人合伙做牙刷,做了很多品牌牙膏的OEM(附赠牙刷),据说还开发了许多采用新材料、造型新颖的产品;一位以前学美术的朋友在通州开了一家汽修厂,做得不错又买了二十亩地。
以前没有经营“下里巴人”的另一个理论支持是:这些行业接触的人档次太低,无法对话。而现在对此感受也今非昔比。干任何行业,你都需要面对并征服一些与你生活背景不同的群体。如果我选择干餐饮,我会面对众多从农村招工的姑娘小伙,培训他们的确不易;但是我选择了干房地产策划,却要面对一群号称北京最油的“油条子”们聚集的开发商,适应这些人的交际方式向他们要钱又谈何容易!正是都不容易, 方显英雄本色。我的那位曾是画家的汽修厂老板,现在可以轻松在外面应付客户而不需内部管理,一度他的厂子出现危机却有几名铁杆员工坚持要留下来陪他;而我们公司呢,公司一倒,员工早已准备好下家,临走前还不记追索欠下的佣金。与他相比我们是失败的。差别在于能力、涵养、待人、留人。无论这件事业是雅是俗,是曲是难,是苦是累,都没有干不好的事业,只有干不好事业的人。而且这种做人、待人再做 事的能力需要从基层培养(Rain注,做事之前,必须先做人,因为事情一个人做不了,别人坏了你的事,同样也是你的问题;别唧唧歪歪骂人蠢,有本事你不买单?)。好比曾庆红,四十多岁以前还处于最基层的单位与工人打交道,但现在运筹大局摆平关系的能力十分出众;而一些从小在深宅大院出来的“太子党”能扶起来的反而有限。
4.加入创业的队伍
说一年半的血泪家史太夸张了,我所遭遇的这一些经历对于很多经商多年的人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虽然这段经历是失败的,让我痛苦过,但我还是要感激它,它让我从童话的二十七年中猛醒了一下,我抛弃了那幅眼镜,过得更真实。无论下一步如何选择,这段经历都很有营养。在此也特别想鼓励那些骨子里埋藏着创业冲动的同学,去试试吧,打一辈子工可能会让你在两鬓斑白的一天抑制不住的后悔。
如果我们再理智地算一笔帐,会发现打工风险也很高。我们以十年为期。假如我们确定十年后,只有10%的小企业会生存并壮大下来,作为股东的你自然会拥有较一般人高得多的收益;如果你选择了在一家大企业集团打工,十年后你有多大可能达到top management并获取相当的收益?能上去的人比例也非常低。自己创业每天身先士卒,废寝忘食,但打工也一样劳心劳力,压力丛生,除非你很知足一个较低的title和offer。小企业会倒闭,大企业会裁员,裁员可能还在其次(相信同学们都有抗裁员的硬功夫),关键是当你四十多岁以后,如果你未能升到理想的高管位置,结果会怎样?中国改革开放时间还短,在外企和民企中尚未有应付员工老龄化的经验。不过不可想象这些公司会养着一大批四五十岁的高工资的员工甚至中层。中国最大的一个竞争优势便是人力资本便宜,二十岁的年轻毕业生大批供应前赴后继,这一点与国外不同。我相信再过十年,新闻媒体最热衷的话题之一便是外企民企中高资历大龄员工的“下岗分流”问题。
打工是职业生涯中最容易选择的一种。但一般来说最容易的往往也最危险。多数人(包括我)喜欢知难而退,避重就轻,最后一步步把自己送入危险的绝境。所以,还是那句话,如果你骨子里有创业的冲动,趁年轻,试一下吧!毕竟我们班七十多个同学时里,创业的只有三个,比例不高。
照“移民打分法”,我也设计了一个创业打分表,可以自检一下。供大家一乐。
有利创业的加分条件:
(1) 无论做什么,总能兢兢业业把本职工作干好。+20分
(2) 做工作时容易从中发现一些兴趣。+10分
(3) 大多数时不对工资或其他方面抱怨,满足于工作中取得一些成果。+10分
(4) 对不同性格的人有较强的包容度。+15分
(5) 曾独立把一件别人看似不可能或难办的事(无论多小)办成办好。+15分
(6) 认真考虑过如何与一些不好相处的领导或同事如何相处,并付诸实施。+15分
(7) 长年如一日的侍奉过一名老人。+10分
(8) 拥有一批真心喜欢你敬佩你的朋友。+15分
(9) 曾诚心诚意地向别人道过歉。+5分
(10) 不太受媒体的影响,比如一些流行的观点等。+10分
不利创业的减分条件:
(1) 在一个岗位干一段时间,就会发现许多问题,觉得这个工作不值得干不去。-
20分
(2) 对同事间分配的不平很愤怒,极大挫伤了工作情绪。-15分
(3) 老板不把工资提到相应的幅度,就缺乏工作动力。-10分
(4) 喜欢时尚,热衷名牌,动心于广告的魅力并成为它的牺牲者。-10分
(5) 对自己最亲近的人如父母、夫妻的一些缺点老是看着刺眼,遇到类似的问题时
总会吵架。-10分
(6) 对自己的孩子、侄子等缺乏耐心。-5分
(7) 对流行的“对自己好一点”、“率性而为”等观点非常认同。-10分
(8) 从没有某种长期的、比较鲜明的爱好。-10分
上述表格是随意编的,不必当真。不过我倒相信大家分数都不会低。不是因为我们学习了MBA课程,而是因为我们有过共同的从千军万马中冲刺独木桥的成功经历,因为我们共同的不轻易服输的自尊。
5.从今天开始,认真修练
我不是个对创业的鼓吹者,对没有创业行为或创业冲动的人,我十分尊敬,并相信做一名优秀的职业经理人也十分不易,连我自己也考虑是否应回到打工生涯。但我想,无论我们处于什么岗位,我们都应在人际关系方面下更大的功夫,甚至是比专业技能还要大的功夫。还记得王雪莉讲过的“成功的管理者”与“有效率的管理者”之间的不同吗?那真是千真万确。记得小时候听评书“三国”,我始终不能理解为何刘备才具平平,却能坐拥为王,文如孔明武如赵云都能为他卖命,难道只因为他姓刘吗?现在想来其实刘备最难,他的那种征服各种人的能力也最珍贵,因此市值最高(Rain注,为何罗贯中不多写写呢?这可能是戏剧性的要求吧,就像曹操这个角色一样)。既然作为MBA我们学了管理,我们首先就应在对人的研究上下工夫。
如果我们从现在开始,每天都争取多认识一个人(不管他看起来与我们多么不同),琢磨他,努力与他交朋友,并不期望从他身上有任何回报而只出于对人的兴趣,那么到我们四十岁时,我们的大脑里就会存储一千个活生生的人的模板库,他们的性格、嗜好、遗传特点、背景、职业、观点、心理特征、优弱点都栩栩如生,而你也能大致了解与各类人相处的基本规则,学会了做人,那么你做任何一个行业的管理都能任。
以上是我对创业经历的真心告白,肯定有偏激之处,但绝无说教之嫌,感谢你看完全篇。希望从今天开始我们实践做人的修练,风雨兼程,一路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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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9, 2009
什么叫投降?最鄙视这种人,自己没有能力做好运营,就会出来叫唤。谁都不会把自己能挣的钱“送”给别人,只有优势互补才能利益最大化。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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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9, 2009
《[转贴]郎咸平:中国99%白领要破产 还买房子干嘛》
今天在某个不知名论坛读了一片文章《郎咸平:中国99%白领要破产》,写的还可以,虽然部分观点比较偏激,但有些道理是对的。所以就想找找郎咸平的博客什么的,顺便读读其他文章。
QQ拼音就是好,当我输入“郎咸平”三个字,他就提示我访问“郎咸平的博客”,进去一看是QZone,我就纳闷了,一直感觉QZone是80后才会用的东西,怎么郎咸平这老家伙还挺时髦。
不信腾讯,信Google,不查还好,一查更可怕,结果发现不仅腾讯QZone有所谓的“郎咸平的官博”,网易、新浪到处都有他的博客,而且都是他的招牌动作做头像,这家伙“精力很旺盛呀”,到处留言。
看来搜索也不行,我就直接搜这篇文章的题目好了。额滴神,转载铺天盖地,没有一个看起来是“原著”。最后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果然是在新浪。结果竟然是题为《郎咸平:我没有说过中国99%白领要破产》的澄清声明,太讽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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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8, 2009
说到底,人民只是一个一个单独的具有特殊利益的人或集团的集合。
建国者的想法就是设了一个底线,这个底线就是宪法规定的人民权利。政府不做好事可以,可千万别做破坏人民权利的坏事。
沃伦大法官在判词□□称,政府虽然有权采用一切手段来维护国家安全,但却不能以人民的基本自由为代价。他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以国防为名,我们会批准对我们基本自由之一—自由结社权—的破坏,而这些基本自由正是值得进行国防的原因。”所以立法和行政机构必须在宪法的限制内行事,不能借国家安全之名超越宪法。
沃伦法官指出,最高法院这样做并不是在评判立法机构在具体事务上的正确与否。对于最高法院来说,它不检讨这些具体的东西。最高法院关心的只是这些法案是否超越了宪法所赋予的界限,这些界限就是人民的自由与权利。
这就是本文开头说的“人民自我限制”的意思,人民承认即使是自己也有不可超越的限制,于是人民放弃的只是名义上的无限权力,而得来的是每个人的自由。
刚刚进校的法学院学生在研究美国法律制度的时候,都会觉得美国这个国家实在是很奇怪,在其他国家里都是议会制定法律、解释法律,偏偏在美国就不是这么回事,除了议会之外,还有法官插上一杠子。还是引用美国法官本人的说法吧,有位新罕布什尔州最高法院法官杰里迈亚•史密斯就说:“法官制定法律吗?当然制定,我本人就制定过。”
美国法官靠什么做到这一点呢?那是因为美国法官手中用一种叫作司法复审权(judicial review)的玩意,那就是法院可以拒绝执行一些法律,这些法律虽然是由立法机关制定的,但是如果法官认为它与宪法相抵触,法院就可以拒不执行,即宣布这些法律“违宪”。这些法律就作废了。 这就意味着,法院能够对法律的制定施加影响,有时这种影响相当之大,以至于有人曾一语道破天机:“最高法院就是宪法”。
有的人就会觉得很奇怪,人民选出代表就是让他们来制定大家共同遵守的法律,为什么要让法院拥有否决的权利?一般人眼中的法官大抵是这种样子,它应该是球场的裁判,根据既定的规则进行公正的评判,而不应该自己出来解释规则、制定规则。立法议会是人民的代表,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能够分得清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人民代表不用说至少都是社会精英,何需要法院来插上一手。这不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嘛。
在美国建国之初,并没有所谓司法复审权这个玩意。建国的诸位先贤在制定美国宪法之时,是否打算给法院司法复审权,这到现在还是争论不休的题目。但是至少有些制宪者一开始就期望法官来约束立法机关。例如大名鼎鼎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就在《美国联邦党人文集》中写道:“所谓限权宪法系指为立法机关制定一定限制的宪法。如规定:立法机关不得制定剥夺公民权利的法案;不得制定有追溯力的法律等。在实际执行中,此类限制需通过法院执行,因而法院必须有宣布违反宪法明文规定的立法为无效之权。”
简而言之,在这些美国的建国领袖看来,“多数”并不天然地蕴含着“正确”,多数人犯的错误并不会比少数人犯的错误更少一点,或者就象卢梭说的一样,“众意”不一定就是“公意”,这颇有一点“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意思。所以要用法院的司法复审权加把锁设设防。
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从他们所接受的教育来看,这些开国元勋大部分都出身名门,受过那个时代的高等教育,熟娴历史,尤其是古希腊罗马史。对于古希腊的城邦民主制度的政治得失熟记于心。这方面有不少历史著作可作借鉴。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等人对雅典的民众统治多有指责之处,其他许多古典作家也颇有微词。制宪者在这些书中可以看到:混乱的群众集会,血腥的党派斗争,由少数煽动家引起的民众盲目的行动,由于缺乏制衡措施往往让民众的一时冲动来主宰重要决策 。结果他们得出了一个结论:没有限制的多数统治无异于多数暴政。
这个可以这么解释,“人民”这个词汇容易让人产生误解,把它视为一个有着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群体。可大家差不多都应该有过群众集会的经历,我们常常会看到,在集会上常常会出现乱糟糟的发言,公说公的,母说母的,最后争得稀里糊涂,不欢而散的事也是有的。说到底,人民只是一个一个单独的具有特殊利益的人或集团的集合。有差别就有冲突,所以民主政治并不是一个和谐的过程,在民主政治下,立法仍然是代表不同利益的人经过交流、权衡互相争执妥协的过程。这种政治过程不可能回避利害冲突,既然如此,就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即立法代表被虚假的或真实的民意所簇拥,超越政府所应有的权力,进行政治迫害。
另外,还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一些人拉起虎皮作大旗,动辄以人民的名义行事。人民总是分散的,各有各的事情要做。而这些人就以人民的面目出现,胁迫立法机关以逞私欲。
以上说了这么半天,一句话,建国者们就是不放心。这是不是说他们打算搞寡头统治?看起来也不是,因为这些人刚刚从英国的殖民统治下解放出来,深知自由的可贵,也知道保证自由的唯一方法就是民主政治。那怎样来调和这其中的矛盾,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怎样保证每一个人所应得的权利?保证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不被其他人剥夺?靠思想教育吗?老美很务实,知道这个太难。所以在美国的开国之初,一些明智之士就多了个心眼,没有把一切权力都留给议会,而是分出一部分交给了法院,这就是对议会所制定的法律进行解释和甄别的权力。美国高等法院的法官都是任命的,薪俸稳定,除非行为不当否则可以一直连任。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当上了高等法院的法官,就可以一直当下去,很少有生活和前程上的忧虑,所以法官行事说话都可以少很多顾虑。要减少有人超越宪法的危险,独立人士进行监督总会方便一些。
我们可以看出,建国者的想法就是设了一个底线,这个底线就是宪法规定的人民权利。政府不做好事可以,可千万别做破坏人民权利的坏事。所以他们千方百计设计出了这么一个机制来挚肘政府。这并不就是说,这个机制能够百分百起作用,不过,有总比没有好,是不是。何况从现在往回推,在这两百年的历史中,最高法院所起的作用还是可以值得肯定的。
我在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文书中读到这么一个案例,以资为证。那就是“合众国诉罗贝尔案”。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在美国存在着十分浓烈冷战气氛,反苏反共情绪高涨。1950年美国国会在麦卡锡参议员的鼓动下通过了《颠覆活动控制法》(Subversive Activities Control Act),该法案第5 (a) (1) (D)条款禁止共产党组织的成员“在任何国防机构中从事任何职业”。根据这一法案,虽然共产党组织是合法的,但共产党员有意识的进入国防机构工作则是非法的。
罗贝尔是一名美国共产党员,从1961起在西雅图的一家造船厂担任机械师。而这家造船厂在1962年被美国国防部认定为国防设施。于是1963年美国联邦政府根据《颠覆活动控制法》对罗贝尔提出起诉。这件事最终弄到了最高法院那里。1967年11月11日首席大法官沃伦代表最高法院宣布裁决:《颠覆活动控制法》第5 (a) (1) (D)条款由于侵犯了宪法第一修正案保证的结社权,所以是违宪的,宣告无效。
沃伦大法官在判词□□称,政府虽然有权采用一切手段来维护国家安全,但却不能以人民的基本自由为代价。他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以国防为名,我们会批准对我们基本自由之一—自由结社权—的破坏,而这些基本自由正是值得进行国防的原因。”所以立法和行政机构必须在宪法的限制内行事,不能借国家安全之名超越宪法。
他又说,政府未能证明个人就是要进行非法活动,就以参加某组织的原因而禁止公民担任公共职务。这种限制,沃伦宣布,最高法院不能同意。政府不能以放弃宪法权利作为得到公共利益或担任公共职务的条件。因为在美国的传统下,信仰是个人的事情,而集会结社自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你不能仅仅因为某人加入一组织就对它进行惩罚。
沃伦法官指出,最高法院这样做并不是在评判立法机构在具体事务上的正确与否。对于最高法院来说,它不检讨这些具体的东西。你是共产党员也好,你是摩门教徒也好,跟最高法院的标准无关。最高法院关心的只是这些法案是否超越了宪法所赋予的界限,这些界限就是人民的自由与权利。
你瞧,这就是本文开头说的“人民自我限制”的意思,人民承认即使是自己也有不可超越的限制,于是人民放弃的只是名义上的无限权力,而得来的是每个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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